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展“防性侵、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5-05-29 15:39:24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金堂县人民法院干警、成都市“共享法治教师”李勃毅走进金堂县韩滩慈济小学,以“防性侵、禁毒”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以 “保护身体小秘密” 为切入点,通过生动易懂的案例讲解与沉浸式情景模拟,教会同学们如何识别不良接触、勇敢拒绝不当行为,为他们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的安全防线。此外,通过播放禁毒动画,干警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并特别提醒大家要警惕披着“零食包装”“贴纸”等伪装外衣的新型毒品。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干警们设计有奖问答环节。参与回答的同学不仅收获了知识,还得到了文具套装、运动器具等小奖品。欢声笑语中,法律知识悄然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据介绍,下一步,金堂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依托“法治校长”“金心护苗”等载体,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徐郭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