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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司法行政赋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2025-05-30 16:54:27   

近年来,抚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实践,通过力量下沉、资源整合、服务延伸三大举措,全面赋能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入驻力量,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各县(区)司法局按照派员入驻、协同办公、融合发展模式,选派行政复议、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精干力量进驻同级综治中心,接受综治中心统一调度;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完成整体入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行阵地共建、行动共联、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群众接待、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受理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全流程工作;积极引导骨干“法律明白人”参与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进驻县(区)综治中心41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475人、村(社区)综治中心4100余人,充实壮大县乡村三级平安法治工作队伍,为构建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集成资源,打造多元解纷新平台。各县(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法委,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纠纷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工作室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主动调解与综治中心指派调解有机结合,确保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综治中心+信访+司法”联动,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化解信访案件,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和激化,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配合基层综治中心或接受综治中心指派,化解矛盾纠纷3849件,调处成功率达98.6%。

延伸触角,绘就便民服务新图景。在县(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代办等窗口,在村(社区)综治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法律明白人”服务岗,使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将“12348”热线平台和“抚州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入综治中心,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全时空、全覆盖的免费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不定期进驻综治中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同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幼、残”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综治中心,线上线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100余件,为受援人追回权益4300余万元;协同综治中心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9200余场次。(朱颖)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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