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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错误起纷争 暖心调解解心结

2025-06-03 10:17:19   

5月26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错交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业主冯某长期在外地工作,2022年在安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期房一套。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后,冯某因故未能按期收房。此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在交房过程中,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将他人房屋交付给冯某,冯某收房后又委托他人进行装修。

装修期间,冯某突然被告知房屋交付错误。此时,冯某已投入大量精力与资金。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打乱了冯某的工作和生活。在多次与物业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冯某遂诉至法院。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与责任划分,并结合类似案例剖析,让双方更直观地了解此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在法官的引导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查明案件事实。在法官耐心劝导和被告公司诚恳态度的感召下,冯某逐渐认识到协商解决问题的必要性。

经过多次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向冯某赔偿部分装修损失。该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冯某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更让双方从紧张的纠纷状态回归到了和谐友好的关系。法院则以其公正、专业、高效的调解工作,为双方搭建了一个理性沟通、解决问题的平台,让法律的温度在纠纷化解中得以充分体现。(汉滨区人民法院 黄蓁 郑明玥)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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