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劳务起纠纷 高效解“薪”愁

2025-06-03 10:23:13   

5月27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十余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胡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至2017年期间,胡某受雇于王某从事内外墙粉刷工作,劳务费共计103000元,工程完工后,王某共计支付了劳务费73000元,尚欠30000元未支付,胡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剩余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在胡某的带领下,法庭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王某家中送达相关应诉材料,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送达当日双方均同意前往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胡某目前家庭压力大,经济较为困难。王某身体状况不佳,难以向胡某一次性足额支付劳务费,因此法官选择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入手开展调解工作。在法理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多个方面分析。从情理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王某当庭向胡某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未付部分王某请求分期履行。至此,双方当事人在应诉材料送达当日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快速化解。

【法官提醒】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劳动者应增强契约意识,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并留存履行证据,在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时候,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治婷)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五常市公安局:护航“无毒”未来 法治温暖“童”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