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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离婚案 司法为民“零距离”

2025-06-03 15:44:52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触角,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柔情。

原告董某与被告杨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杨某某。在婚后生活中,因年龄差距、性格不合等原因,夫妻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并持续激化,两人常年分居,多年隔阂难以修复。原告董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发现双方分居多年不再联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被告杨某因病腿脚不便,决定前往被告杨某住处进行“上门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灵活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理、伦理等多个维度展开劝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杨某表示离婚后需要分户,但其腿脚不便,也不知申请流程,法官遂主动帮忙联系村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其办理分户事宜。

据介绍,下一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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