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

2025-06-04 14:30:17   

6月3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进行旁听评议。

庭审聚焦一起校园教学活动中学生受伤的案件。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论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节奏紧凑,重点突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展现出严谨规范的司法作风和娴熟灵活的庭审驾驭能力。人大代表们仔细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庭审结束后召开旁听庭审评议会。人大代表们向合议庭反馈了庭审亮点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代表还就校园安全教育、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要求司法机关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推动学校强化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据介绍,下一步,白河县人民法院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持续做好旁听评议庭审工作,对于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抓好落实,发扬好“传帮带”精神,不断提升庭审质量,提高法官办案能力。(白河县人民法院 吴鑫鑫)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多措并举全力护航端午假期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