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最高法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2025-06-10 08:00:41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9日电  (记者魏哲哲)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9日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据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二被告人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贿赂5.6亿余元,造成所在公司巨额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和十五年,均并处没收财产一亿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释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警示,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贿赂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都是犯罪行为,都要被定罪量刑并追缴犯罪所得,最后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是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石某玉作为某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收受贿赂608万元并侵占公司财物366万元,严重侵害所在互联网企业权益。人民法院对石某玉所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责令石某玉向某网络公司退赔366万元,并依法追缴犯罪所得608万元,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腐败犯罪,助推互联网企业“挖蛀虫”“打内鬼”,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态度。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张某剑是某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负责门岗保卫、工地进料、施工安全等工作,张某剑借此欺行霸市,强迫某装饰公司等多家商户从其处购买高于市场价格的水泥、沙石等装修材料,强迫交易数额共计92万余元。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张某剑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平等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人民日报》(2025年06月10日 第 10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阳光房,见不得光?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