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利剑护民生 全力护“薪”暖民心

2025-06-13 09:54:11   

“我真心认识到自己错了,这是3000块钱,我先还了。我这里还有几笔订单,完成后就能把剩下的钱给申请人了!”被执行人何某说。被执行人何某在被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至法庭后,主动筹措部分资金给付申请人,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取得关键进展。

孙某与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何某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孙某遂向白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扣划了何某账户内存款7000余元,并及时发放至申请人账户。但剩余款项,何某不仅抗拒执行,还长期隐匿行踪,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近日,冷水法庭干警发现何某行踪,考虑到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抗拒执行行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执行指挥中心报告。执行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快速响应机制,指派白河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抵达现场,将何某依法传唤至冷水法庭。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办案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何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筹措部分执行款,对于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白河县人民法院 何炜)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曹雄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