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高院组织开展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省级评估现场展示活动。来自全省各市州推荐的21个人民法庭现场比拼,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司法实践。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省委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的相关领导受邀出席活动,并与四川高院相关院领导共同组成评审团,对参评法庭的展示情况进行评议。
展示活动包含现场讲述和问题回答两个环节。在现场讲述环节,由21个参评人民法庭讲述人围绕法庭的特色亮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进行了全面生动的汇报。问答环节中,评审团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向讲述人现场提问。综合现场汇报情况、法庭工作实绩及展示内容,评审团对参评人民法庭进行打分。
本次现场活动是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省级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现场活动得分与前期各法庭书面材料审核得分各占比50%,综合得分排名前十的参评法庭将作为候选对象,进入实地评估验收环节。
据了解,为了争创全国首批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自2024年起,四川法院分阶段、分步骤地全面启动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今年5月至6月,各市州按照四川高院制发的相关文件,逐级开展评估验收推荐工作。6月中下旬,四川高院启动省级评估审核程序。下一步,四川高院将对10家候选法庭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实地考察各候选法庭关于法庭创建、诉讼服务、基础建设等具体情况,最终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出首届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省级推荐对象,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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