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石头河子派出所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025-07-08 10:25:51   

为全面有效预防消防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石头河子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辅警聚焦“九小场所”,对灭火器配备、疏散通道管理、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细致化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此外,民辅警督促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密日常隐患自查频次,切实增强自身火灾防范能力。

据介绍,此次联合检查发现隐患2处、立即整改2处,有效强化了辖区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环境基石。下一步,石头河子派出所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检查,紧盯风险场所和薄弱环节,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小纠纷早调节 田间地头话和谐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