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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显威力

2025-07-10 17:21:43   

“我不该逃避执行,我现在凑了钱把能还的先还了,以后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请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在拘留所内,被执行人余某态度诚恳地向执行干警表态。7月7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余某的拘留。

此前,余某在白河县人民法院涉及多起未履行的执行案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逃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多项违法行为。7月1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晚11时将其送拘留所执行。

在拘留期间,余某联系并通过朋友向法院缴纳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向申请执行人黄某支付运输合同纠纷案的运输款;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余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偿还部分款项后,由其朋友进行担保,促成了执行和解。在余某向白河县人民法院出具悔过书,承认并改正了错误后,白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余某的拘留措施。

自推行“三优五化两规范”执行工作模式以来,白河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执行110”快速反应中心机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灵活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更严密的部署、更有力的举措,全力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手中的 “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白河县人民法院 张晓海)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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