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江区人民法院坚持从“有解纷”向“优解纷”跨越,运用类审判思维穿透式审查案件,深挖矛盾根源,通过释法明理实现“案结事了”,让司法公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借贷纠纷:七年合作“搁浅”,背对背调解破局
丁女士与某公司的七年合作曾一度走到“搁浅”边缘。七年前,丁女士向该公司支付投资款,双方约定公司以固定金额加油卡(可折算现金)作为福利款返还,合同到期后丁女士可随时要求退还本金。然而当公司无力继续支付福利款时,丁女士要求退还本金遭拒,某公司主张双方系投资关系,未盈利则无需支付福利款。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并非投资关系,通过审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发现双方约定“固定福利款”“到期退本金”等特征,实质符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要件。法官向双方明晰法律边界后,某公司虽资金紧张仍表示还款诚意,丁女士也愿降低诉求以求尽快回款。
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对账和调解,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一方向公司释明违约后果,督促其制定可行还款方案;另一方面引导丁女士评估诉讼风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既保障了丁女士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留出生存空间。
保险合同纠纷:保单理赔遇阻,释法裁决促履
唐先生罹患肌营养不良症时,曾寄予希望的人身保险却成了纠纷焦点。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作出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决定,这份关乎生计的保单险些沦为一纸空文。
案件审理中,法官反复组织调解,围绕“如实告知义务”的界定展开细致释法。尽管调解最终未果,法官仍及时作出公正判决,并持续推进判后工作:向双方解读判决依据,向保险公司阐明履行义务与社会责任。最终,保险公司服判息诉,在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支付了保险金,让唐先生在困境中感受到司法的暖意。
合同纠纷:退伙结算产纠纷,面对面调解续情谊
张先生与李先生曾合伙开办一家理发店,因经营不善打算不再合作,后因退伙结算分红产生纠纷。承办法官与助理发现,双方矛盾源于一时情绪激动,仍有调解基础。法官助理多次组织“面对面”沟通,引导两人敞开心扉,逐步消解隔阂。
最终,双方认可更正后的分红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分四个月退还多获分红。不料张先生一度未按期履行,法官助理立即释明法律后果,督促其履约,最终案件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前顺利了结,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全了昔日合作情谊。
相关负责人表示,锦江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延伸审判职能融入执源治理,以类审判思维穿透案件表象,在定分止争中传递司法温度。(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