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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拖欠引争议,法院先行调解高效破局

2025-09-19 15:57:58   

“本以为追讨拖欠房租得打一场持久战,没想到法院先行调解这么高效,短短几天就把问题解决了。”近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房东张某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向工作人员道谢。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温江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优势,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缩影。

2024年4月,霍某因居住需求,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张某位于温江区的一套住房。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每月租金2400元,霍某需在每月17日前足额支付当月房租。起初,霍某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合作顺畅。可从2025年3月起,霍某突然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房租,累计金额达7700元。

张某多次与霍某沟通协商,希望对方尽快结清所欠房租,但霍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张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向温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霍某支付拖欠的租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登记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审查。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晰,证据链条完整,争议标的额不大,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解决纠纷的意愿,具备调解结案的基础条件。为了让当事人避免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法官主动向张某、霍某详细介绍了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流程优势以及法律效力,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当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处理。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仔细研读了双方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及租赁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迅速锁定了争议焦点:霍某提出想用租赁房屋内自己购置的家具家电抵扣部分房租,并且不愿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而张某则坚持要求霍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剩余租金及相应违约金,双方在赔偿方式和金额上分歧较大。

针对这一核心矛盾,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分别与张某、霍某耐心沟通。一方面,向霍某释明,拖欠房租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考虑到霍某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听取其诉求;另一方面,向张某说明霍某的现实困境,引导其从快速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适当作出合理让步,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经过调解员反复释法说理、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愿意各退一步寻求和解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霍某自愿用租赁房屋内自购的家具家电抵扣部分违约金,剩余的租金及违约金则分三期支付给张某,每期支付金额和付款时间均明确约定。

协议达成后,为确保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调解员第一时间协助双方当事人向温江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收到申请后,当日便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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