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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风波后的亲情救赎

2025-10-28 10:29:34   

“亲兄弟,明算账”。然而,当这笔“账”牵涉到祖辈留下的房产时,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也面临考验。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兄妹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让一度对簿公堂的三兄妹放下争执、重拾亲情。

该案中,宋大姐、宋二哥、宋三妹的父母去世后,祖宅被征收,征收方支付了货币补偿21万余元、150余平方米的安置房及15平方米的经营性商铺。由于父母生前未立遗嘱,三人对如何分割这些征迁利益产生了严重分歧。

宋二哥认为,经营性用房已折抵货币,且房屋征收补偿款具有身份属性,宋三妹已外嫁,无权分割。并且还强调,除父亲所建两间房屋外,其余部分为自己出资建造,宋三妹更无权享有。宋三妹则主张,自己虽已出嫁,但平日对父母关怀备至,尤其在父亲住院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理应获得相应份额。

各方各执己见,矛盾不断升级,从最初的争吵发展到互不信任、形同陌路,手足之情在利益的冲突下日渐淡薄。协商无果后,宋三妹将宋二哥夫妇、二人的两个女儿以及宋大姐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判决,而是敏锐地察觉到,此案核心不仅是财产分割,更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通过分别与三方沟通,法官发现,若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导致亲情彻底决裂,决定以调解作为首要方案。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让各方充分表达诉求与委屈。随后,法官从法律层面厘清了共有物的分割原则,明确提出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其父名下房屋的征迁补偿利益属于遗产,三兄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继承权。此外,法官向宋三妹解释:宋二哥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对房屋建设和父母赡养方面贡献较大,在分割时应予适当照顾。最后,法官积极引导兄妹共同回忆往昔岁月、唤醒手足之情。

经调解,宋二哥不再坚持排斥宋三妹的分割权,同意依法进行分配;宋三妹也体谅到二哥长年照顾父母的辛劳,愿意在份额上做出让步。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涉案征迁权益归宋二哥所有,宋二哥分期向宋三妹支付房屋征迁补偿款7万元,宋三妹配合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申请撤回了对宋大姐及两个侄女的起诉。

(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敏)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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