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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党委原书记胡明被开除党籍

2025-10-29 19:09:2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长春工程学院党委原书记胡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配偶谋取利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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