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时,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核心,通过搭建沟通桥梁、挖掘情感纽带、定制灵活方案,既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保留发展空间,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协同统一。
2023年,王某受C酒店雇佣从事木地板安装工作。作业过程中,王某不慎左手受伤,经专业鉴定构成7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C酒店向王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C酒店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向天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介入后,C酒店负责人向法院道出经营困境:企业当前资金链断裂,不仅拖欠房租,员工工资已数月未发放,虽多方寻求融资合作,但仍未摆脱经营困境,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20余万元赔偿款。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处境同样艰难,家中老母亲卧病在床需长期照料,两个孩子正在上学,自身因手部伤残求职受阻,家庭经济压力巨大,因此坚持要求C酒店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双方诉求对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两难局面,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经分析,若强制推进执行,C酒店大概率走向破产,王某的赔偿款可能因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难以兑现,且酒店员工将面临失业,引发新的民生问题。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团队敏锐发现王某与C酒店负责人竟是“老乡”,便以此为突破口,引导双方互相体谅难处,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双方达成“阶梯式分期付款”方案:2024年最后一季度,每月支付3000元,之后逐步提高至每月7000元。若企业经营好转,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王某可随时监督酒店经营状况。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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