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讲活动

2025-11-10 16:09:41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成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11月4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邓小健带领“1+5”团队,先后来到兴隆镇马鞍桥村、蒙溪街村,开展了一场“零距离”的平安建设法治宣讲。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为乡亲们送上《2025年度平利法院典型案例》宣传册。针对乡村地区婚姻家事、人身损害、交通安全、防骗反诈等常见问题,邓小健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矛盾成因、讲解法律规定、支招防范技巧。

此外,兴隆镇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也结合各自职能齐上阵,围绕矛盾调解、治安防范、法律服务等内容补充宣讲,形成普法合力,实现“1+1>2”的普法效果。(平利县人民法院 张恒)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检察机关前三季度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7316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