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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优秀案例

2025-11-13 12:16:15   

近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某叶国家司法救助案”凭借主动履职、跨省协作、长效帮扶的创新实践,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第三批优秀案例,为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主动排查破壁垒 司法关怀“送上门”

“以往司法救助多是‘坐等申请’,但很多困难群众不懂政策、不会申请,容易错失救助机会。”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时,敏锐关注到被害人郭某叶家庭的实际困境,第一时间将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打破了“不申不救”的传统模式。控告申诉部门快速响应,立即组建专项工作组实地核查家庭情况后完成救助金审批与发放,将司法关怀从“被动等待”转为“主动送达”,让郭某叶一家切实感受到“检察就在身边”。这一“办案-发现-移送-救助”的闭环机制,正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应救助尽救助”原则的生动实践。

晋蒙协作跨地域 三方联动解难题

由于郭某叶户籍地在内蒙古,而案件办理地在山西,异地救助的地域壁垒成为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难题。依托晋蒙检察协作发展框架,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内蒙古丰镇市检察院对接,签订《跨省司法救助联动协议》,创新构建“山西检察+内蒙古检察+政府部门”三方联动机制。2025年6月,两地检察机关联合丰镇市新城区街道办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回访郭某叶家庭,会商低保申请、社区帮扶等后续方案,形成“办案地发起+户籍地配合+多部门协同”的跨省救助范式。这一机制有效破解了“一地检察难以覆盖异地需求”的痛点。

长效帮扶不止步 从“救急”到“护航”

“司法救助不能只停留在发一笔救助金,要让困难群众真正摆脱困境、稳定生活。”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秉持这一理念,构建起“资金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帮扶+政策衔接”的四维长效救助体系。针对郭某叶因案积压近20年的心理创伤,检察人员定期上门沟通,通报案件进展,开展温情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理症结;针对家庭生活难题,协调社区提供生活物资帮扶与就业指导;针对长远保障,全程跟进低保申请流程,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这一系列举措将“一次性帮扶”升级为“可持续保障”,不仅解决了郭某叶的眼前困难,更为其家庭构建了长期稳定的生活支撑,彰显了“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的深度融合价值。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传递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其创新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制度层面,建立“检察主导、跨域联动、政府协同”的救助模式,为全国跨省域司法救助提供了机制参考;民生层面,聚焦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困境,实现了法律尊严与民生保障的有机统一,用长达18年的接续担当照亮困难群众前行路;治理层面,联动民政、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兵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机制创新,拓宽线索发现渠道,用好跨区域协作模式,延伸长效帮扶链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度,为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作出更大贡献。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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