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森林覆盖率80.2%,是“全国绿化模范县”。近年来,清流县公安局持续深化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创新,闯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警务之路。
“我们通过深入践行‘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理念,联合生态执法部门以及检、法、司等多部门,实现对生态安全的联保共治、司法协同;同时,建立‘警种+N’联动打击机制,对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进行联合打击。”清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贤国介绍道。
“以前,虽然案件办好了,犯罪嫌疑人也抓获了,但是看着一片片树木倒下、一只只野生动物被猎杀的景象,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清流的环境更美了,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提高了。你看,这次放生的穿山甲,就是老百姓捡到后主动送过来的。”翻看着卷宗,想到如今的向好变化,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谢民璋脸上不时露出微笑。
这一变化,源自清流县公安局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总结出的“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
什么是“11653”机制?“11”是“一林一警”;“6”是公安局与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联动;“5”是“五警种联勤”;“3”是“公检法三家联席会商”。
“为了解决‘九龙治水’多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纪贤国介绍道,“我们通过‘部门联动、警种联勤、政法联席(会商)’模式,推动形成了多部门积极参与、多方合力共促生态保护的格局。”
“天气干燥,烧荒易引发火灾,快把火灭了!”11月2日,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谢松华带领生态义警队深入田间山林,开展“拉网式”野外用火隐患排查,及时制止一起违规烧荒行为。
这是清流县公安局以“林长+警长”制为依托,探索“山林型”生态警务的生动实践。
2023年9月,由乡镇派出所牵头,将“一林一警”升级为“林警融合机制”,各乡镇派出所联合群防群治力量,以“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党政机关、进林企餐馆”活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生态宣防,努力实现林区治安网格化管理落地见效。
今年5月10日晚,独自一人乘船来到清流县沙芜乡铁石村马元垅沙场河段的居民陈某,引起了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人员的注意,但由于该河段情况复杂,单凭巡逻人员的力量很难快速解决。
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即通知沙芜派出所、沙芜乡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等多部门,互通共享信息资源,联合开展现场查处工作。经查,执法人员当场缴获电鱼工具一套、非法渔获物32.95公斤。
以生态良好为“愿景”,清流县多部门积极联动、多警种联勤,实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这便是“11653”机制提升生态执法案件破案率的有力体现。
5月19日凌晨,清流县公安局根据线索,在灵地镇溪流抓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查获14只野生棘胸蛙及作案工具。案件侦办中,针对“棘胸蛙属水生还是陆生动物”的定罪争议,县公安局启动“公检法三家联席会”机制,会同县检察院会商研判,厘清疑问并精准定罪量刑。最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将棘胸蛙放归自然。
为确保涉生态案件办理定性准确、执法规范,清流县公安局针对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建立健全“公检法三家联席会”机制,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开展巡回法庭普法活动,让法律知识深入群众心底。今年以来,清流县公安局与检、法共召开案件会商26次,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司法温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提升县域生态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各警种协同联动和派出所支撑作用,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深耕新型生态警务,全力护航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纪贤国说道。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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