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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5-11-26 16:44:54   

11月19日,汉滨区人民法院通过细致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在审判庭内,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及其代理人正襟危坐。然而,这场至关重要的庭审,在开始时却面临着一个不小的难题:关键人物被告刘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虽争执不下,矛头均指向刘某,其态度与陈述已成为认定案件事实、厘清还款责任的关键。

面对困境,承办法官选择休庭,尝试与刘某进行电话沟通。电话接通后,法官向其阐明缺席审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解释积极参与诉讼、陈述事实对妥善解决纠纷的重要性。经过法官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电话另一端的刘某态度终于松动,表示愿意配合。随后,法官一步步耐心指导他如何通过线上方式接入庭审。

2024年,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款项直接转入了刘某的个人账户。后出具的一份借条上,有当时身为某足浴店经营者的张某以“法人”身份签名并加盖店铺印章。然而,在庭审中,足浴店与张某均称“冤枉”。

足浴店辩称,这是刘某的个人借款,公章使用未经授权,店铺并未实际用款。张某则拿出聘用法人协议,声称自己只是“挂名法人”,不参与经营、不享受收益,签名仅是职务行为。而原告李某则坚持认为,借款时对方称用于店铺经营,且有股东签字盖章,理应由三方共同承担。

除了借款主体之争,利息约定也模糊不清,借条上的“利息0.02%”是日息、月息还是年息?刘某此前支付的数万元款项是本金还是利息?原告为出借这笔钱自身背负的融资成本能否转嫁?一个个问号,让案件事实扑朔迷离。

在各方当事人齐聚“云端”和现场后,承办法官重新梳理焦点。法官围绕“谁借钱、谁用款、谁受益”的核心,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针对利息计算,法官当庭进行法律释明,明确说明约定不明时的认定规则和司法保护的上限,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

因实际用款人刘某承认借款并愿意还款,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利弊:对于原告,尽快拿到还款远比陷入漫长的连带责任争议更为实际;对于被告刘某,分期还款方案能缓解其眼前压力;对于其他两被告,厘清责任有助于他们恢复正常经营和生活。

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实际借款人刘某分期向李某偿还10万元本金,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为确保调解协议能顺利履行,根据李某的申请,当即解除了对相关账户和财产的保全措施。

(汉滨区人民法院 周宏 黄方方)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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