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91万余元

2025-11-26 16:50:49   

11月24日,白河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为21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付执行案款914170元。

此次集中发放的核心款项源于依法划扣的某被执行公司工程款,涉及劳动报酬、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损害赔偿、借款纠纷等多个领域的执行案件21件。白河县人民法院秉持“刚柔并济、标本兼治”理念,针对被执行公司“财产线索隐蔽、执行阻力大”的痛点,通过线上查控系统精准追踪财产流向,线下深入摸排其工程承揽情况,成功锁定财产线索。

为确保工程款顺利提取、案款及时兑付,白河县人民法院联动相关建设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协助要求。执行干警多次实地对接,全程跟进工程款核算、划拨流程,严格规范操作,保障每笔案款“来源合法、去向清晰”。

相关负责人介绍,白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深化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和涉金融案件“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成果,聚焦涉企、涉民生案件关键线索,加强部门联动,创新执行举措、提升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白河县人民法院 黄博智)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福建三明沙县公安分局夏茂派出所:深耕“守巢护业”践初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