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法院通过规则创新、机制直联、部门协同“三措并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成功促成4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12家失信企业及1家破产重整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稳定就业岗位430个,有效打破“一罚了之”的僵局,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为规范信用修复流程,邛崃市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细则》,明确信用修复的核心评价体系与操作规范。细则设定履行能力评估、还款计划可行性等3项核心指标,清晰界定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操作流程及修复后效力范围,让信用修复有章可循。同时,细化材料提交、听证审查、结果公示等6个关键环节,确保全程规则清晰、标准统一、程序透明。在时效优化上,明确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复杂案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认定,较以往将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周期缩短40%,大幅提升修复效率。
针对信用修复与金融服务衔接不畅的问题,邛崃市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法院+金融机构”双专员直联机制。法院专门设立2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信用修复材料初审、信息核实与精准推送;金融机构则指定专责部门对接修复指令,开通信用修复绿色审批通道,依据法院推送的修复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调整失信主体在信贷审批、利率优惠、授信额度等方面的信用评价与限制措施,实现司法修复与金融信用调整的无缝衔接,助力失信主体快速重返市场。
邛崃市人民法院主动联动多方力量,打造“法院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的信用修复共建格局。联合邛崃市税务局、工商联、金融监管、人社局等7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工作合力;与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信用修复“白名单”制度,将信用修复记录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为守信企业提供发展便利;协同市税务局建立纳税信用修复衔接机制,畅通失信企业办理留抵退税通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邛崃监管支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建立金融机构“双考核”激励机制,助力破产重整企业重获金融支持、焕发新生。
(邛崃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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