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快速调解一起小微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甲乙公司当场达成履行协议,不仅化解了双方纠纷,更保障了小微企业的正常运行。
原告甲公司为被告乙公司提供电力设备,在合同订立时仅支付了订金,后乙公司经营困难,剩余货款也未支付。案件受理后,立案庭速裁团队了解到被告乙公司因经营者更换,对该笔合同不知情,并且工程量也未结算,因此两家企业对该工程存在争议。考虑两家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承办法官决定直面矛盾,首先组织两家企业对工程进行结算,其次针对两家企业不同的经营状况,为双方当事人指出“最优解”,最终两家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分期履行给付义务。
至此,该起小微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化解。
(汉阴县人民法院 胡国庆)
(责编:张若涵)

010-65363526
rmzk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