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今年已有20款处方药转为非处方,中成药占比超九成

2025-10-16 17:42:29    健康时报网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0月15日,今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20款药品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其中19款为中成药,占比95%;西药仅为1款。这些药品治疗领域涵盖呼吸系统、妇科、神经系统等多个类别。

中成药“处转非”数量多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药剂学教授陆洋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中成药“处转非”数量多,本质是品种基数与安全性的双重优势叠加。

从品种基数来看,我国中成药的获批文号现有约6万个,涵盖感冒、肠胃、心脑血管、骨科等多个领域,数量远超化学药。陆洋解释说,庞大的品种基数意味着有更多中成药具备“处转非”的潜在基础,以感冒药为例,就有感冒清热颗粒、银翘解毒片、连花清瘟胶囊等数十种,其中不少经长期临床使用验证,具备转非条件。

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安全性门槛。“处转非”核心考量是“长期使用不良反应少、风险低”,中成药恰好契合。陆洋举例说,藿香正气水用于缓解暑湿感冒、呕吐腹泻,临床应用已超百年,不良反应多为轻微胃肠道不适或皮肤过敏,无严重毒性反应报告;杞菊地黄丸用于滋肾养肝,调理视力模糊,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充足。

三方共赢:医保、企业、患者的价值闭环

“处转非决不是简单的渠道拓宽,而是三方获益的制度设计。”陆洋说,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后,销售渠道将会拓宽,不再局限于医院内,而是更多走向院外市场,如药店、电商平台等。非处方药不能入医保,对国家而言,可节约医保资金;对企业而言,扩大了市场和销售渠道;对患者而言,则提供了更便利的购药选择。

陆洋认为,企业申请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或双跨药品(同时作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药品)会有不同考量,提高成交量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已有同类品种进入集采,非集采药品就很难在院内推广,为提高药品销量,“处转非”是一个相对常规的操作。在药品长期使用过程中,如果药物的疗效确证且不良反应及相关风险较低,那么企业就可进行相关申请变更。企业申请后,药品监管相关部门会组织论证和审定,最终确定结果。

政策护航:让“处转非”更规范、透明

“中成药‘处转非’数量增多,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规范。”陆洋提到,2024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阶段。未来,随着该程序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处方药成功转换为非处方药,为公众提供更安全、便捷的用药选择,但同时,非处方药的市场竞争也将加剧。

陆洋特别提醒,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后也不能随意用,需严格遵循说明书,比如,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含某些特定成分的药品,儿童禁用成人剂型等。“企业加强科普,药师做好指导,才能让便捷购药与安全用药兼得。”(健康时报记者 赵萌萌)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家健健康康,我就更有干劲!”
下一篇:家庭医生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