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山西省山阴县:多维发力筑牢秋冬季森林防火安全线​

2025-11-13 15:12:10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朔州市山阴县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统筹推进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县委书记王晋军在调研中强调,全县上下要拧成一股绳、织密一张网,从数字化防控、隐患整治、宣传引导、应急保障、源头管控五大维度综合施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防控“千里眼”​

数字化、智能化是提升森林防火效能的核心抓手。县林业局视频监控室作为全县防火数字化中枢,加快推进林业智慧物联生态感知平台与应急管理平台、消防指挥平台的深度互联,彻底打破数据壁垒,强化数据归集、监控预警与共享应用能力,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火情早发现”的防控目标。针对应急值守工作,健全值班值守机制,充实视频监控室等关键岗位值班力量,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值班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战处置能力,确保火情响应“不缺位、不迟缓”,让智慧防控真正发挥实效。​

全覆盖排查,筑牢隐患治理“防火墙”​

隐患排查是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全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聚焦林区墓地、林区边缘农户、重点进山路口等关键区域,建立详实隐患台账,实行“动态清零”管理,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县、乡两级足额配备防火服、灭火器、水泵等应急物资,建立规范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检查维护,科学规划储备布局,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此外,乡镇层面同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物资储备结构,提升应急处置规范化水平,让隐患治理有坚实保障。​

强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硬实力”​

全县坚持“人防+技防+物防+智防”协同发力,以夏家窑村防火瞭望台为重要监测节点,整合乡村两级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织密火情监测预警网络,确保情报信息畅通、指挥调度科学。该县加强防灭火队伍专业化建设,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扑火安全常识、紧急避险技巧、设备操作应用等培训,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扑火和应急处置能力。此外,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硬实力守护林区安全。​

优物资保障,夯实基层防控“补给线”​

乡镇一级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下喇叭乡作为基层防火重点区域,科学规划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储备结构,足额储备各类应急物资,建立物资调配快速通道,确保防火物资和应急队伍在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全县以点带面推动乡镇物资储备标准化建设,加强物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盘点清查,及时补充更新,同时深化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联合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基层队伍物资使用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森林防火筑牢物资保障防线。​

严管控措施,守住源头防范“生命线”​

源头管控是守住森林防火底线的关键环节,必须严字当头、一抓到底。下喇叭乡口子梁村管护站作为进山关键卡口,严格落实扫码入山、火种收缴、登记备案等管控措施,强化护林员日常巡护力度与密度,扩大巡护范围、加密巡护频次。压紧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火种进入山林,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筑牢全县森林防火的坚固生命线。​

多形式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浓氛围”

森林防火没有旁观者,全民参与是关键。国土绿化服务中心构建“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的立体宣传网络,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技能;结合林区村落、进山卡口等重点场景,开展精准化、常态化宣传引导,着力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打破“防火是部门责任”的认知误区,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防火格局。​

(山阴县融媒体中心 苑庆阳 董建帅)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小网格”撬动基层“大治理”
下一篇:南阳市卧龙区:文旅赋能焕新颜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