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意见

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

2025-04-16 14:51:19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寇江泽)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

《意见》重点关注的行业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6个行业。《意见》总体思路是依法依规、分类管控,将评价重点放到重点行业和具备相关标准或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上,明确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和评价工作要求,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绿色引领作用。

《意见》明确,对于生产或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公约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坚决不予审批;建设项目应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对已有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提出确保达标排放要求,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有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提出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评价、预测等要求;对虽无环境质量标准但有监测方法的新污染物,开展日常监控和监测。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从一粒种子到一片林海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