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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测评的边界在哪里

本报记者 魏哲哲    2025-04-21 08:30:40    人民日报

当下,不少消费者消费时为了避免踩坑,往往先到社交媒体上看第三方测评或建议再下单。但不少读者反映,有的测评不公正,让消费者直接踩了坑。

这些不公正的测评,有的发布人甚至没有做过实际测评,虚构测评结果。这种行为会面临哪些责任?第三方测评的边界在哪里?如果受到测评博主夸大宣传误导下单,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测评人本应客观发布测评内容,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功能等。”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张倩介绍,但在实践中,个别测评博主、测评公众号在未经实际测评且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虚假的测评信息,该行为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还可能侵害相关主体的名誉权,破坏正常市场秩序。

“某汽车制造公司与马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就是这样的情况。马某是汽车行业职业测评人,就职于汽车测评机构。马某在其社交平台公众号就某汽车制造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行为、产品设计、质量等发布不实信息,而且在未经实际测评也无其它依据的情况下,对该公司制造的汽车作出“跑偏”“制动失效”“质量堪忧”等评语。该汽车制造公司就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马某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

“马某作为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汽车测评从业人员,负有较普通消费者更高的审慎义务,在发布关于汽车测评的言论时,应客观公正。在未进行实际测评且无其它依据的情况下,马某作出关于某汽车制造公司及其旗下产品的评论内容,缺乏事实依据,降低公众对该产品的社会评价,侵害该公司名誉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马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如果实际进行了测评,是否就可以“评论自由”?

浙江杭州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原告“老爸评测”、被告“小红花测评”均是民间测评机构,在网络媒体均有大量粉丝。“小红花测评”、陶某发布了系列文章以及短视频、直播,指出“老爸评测”“虚假评测、制造恐慌、误导粉丝、以次充好,并推荐、销售违规有害产品”等问题。“老爸评测”认为,上述视频、文章和直播属于商业诋毁,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赔偿200万元。

“‘小红花测评’、陶某指出关于魔术擦的实验方法和标准有误确有客观依据,并无断章取义、宣传渲染、误导性解读,不构成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杭州中院最终认定,但“小红花测评”、陶某关于某品牌的驱蚊喷雾等产品的测评是对商品的片面比对,构成商业诋毁,应删除被诉侵权信息,同时赔偿“老爸评测”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商业诋毁与正当商业测评行为的边界在于测评内容是否具有客观依据,若缺乏客观依据的支持,则测评行为可能逾越合理边界,构成商业诋毁。”杭州中院法官邓兴广说,被测评者对于他人对其产品、服务进行的合理范围内的测评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只要不是捏造、虚构事实或进行片面、误导性测评,即使评测措词不够严谨、有失妥当,也不宜过分苛责。

同时,邓兴广提醒,经营者出于竞争目的对他人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尤其要善尽谨慎注意义务,若评论超出了正常商业评价、评论范畴,就可能构成商业诋毁。

如果消费者受博主测评影响,购买相关产品,却发现名不副实,如何保障权益?测评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对此,张倩表示,消费者购买产品发现货不对板,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选择退货退款等渠道进行维权,目前,消费者直接诉测评博主的情况还比较少。

对于测评博主来说,要综合看博主发布测评的动机、是否与产品生产方有合作等情况,判断测评博主是否属于广告发布者或是产品代言人。“如果确实是个人使用感受的分享,对于博主的小瑕疵的表述,法律范围内是容忍的。”张倩说,如果是广告发布者或是广告代言人,则要受到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对消费者负有一定的责任。

 

《人民日报》(2025年04月21日 第 07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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