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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锐评 | 匿名发帖≠为所欲为

李智伟    2025-11-05 14:04:46    人民论坛网

据河南日报10月31日报道,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指出,2024年以来,河南省扎实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1881名诬告人作出处理,为613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建立完善对“匿名发帖”者的责任追究机制。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重庆工商大学相关校园账号“工商秘密”上出现一则匿名帖子,称法学院胡姓老师“上课特别刻薄、媚男(原文为‘魅’)行为频出、把没礼貌当幽默”。这条匿名帖文在微信群聊中迅速传播,引发广泛关注。

事情的起因,是学生因回答老师提问时表现欠佳,被老师批评指正后不满,遂匿名发帖。对此,涉事胡老师要求该学生拿出证据,否则会向法院起诉其侵权。随后,涉事学生道歉,称自己因在《经济法》课堂上回答问题错误,被胡老师批评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情绪不稳定,于是在网上发表了对胡老师的不当言论,并夸大相关情况。该校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学校老师已经知道此事,目前正在处理当中。

一堂普通课堂上的师生矛盾,因网络传播的放大效应登上热搜。原本可以通过沟通化解的课堂分歧,在舆论放大下演变为风波。在人人都能发声的时代,言论边界日益模糊,情绪化表达稀释着网络空间的责任意识。

网络时代赋予每个人前所未有的便捷表达渠道,评论、发帖、转发、留言,都成为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方式。然而,自由表达从来不是无边界的,任何表达脱离事实、失去分寸,就可能从正当批评滑向伤害他人,甚或违纪违法。这起事件中,学生使用看似“吐槽”、带有贬损色彩的语言指责教师,实则具有诽谤性质。教师的职业声誉是其立身之本,一旦被公开贴上负面标签,即使事后澄清,也难以完全消除社会影响。

必须认识到,匿名表达的自由与责任相伴而生。在网络空间,值得珍视的不是“畅快”,而是“坦荡”;不是“想说就说”,而是“言之有据”。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名誉权的保护,同样适用于社交平台。发帖人即便匿名,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唯有在事实和法律的边界之内表达自己的观点,才能真正成为建设性的力量。

社交媒体让信息传播更快,但更容易激化情绪。通过一句话、一段视频、一个标签,被曲解的内容可能比事实本身传播得更远更快。带有立场的定性语言,让复杂的问题被简单化、极端化,让个体在舆论场中被符号化、标签化。一场课堂批评,可能出于教学需要,也可能包含教育关怀,但当“刻薄”“媚男”等标签被轻率使用时,理性讨论便被情绪裹挟,公众判断随之偏移。

公共讨论需要情感的温度,更需要理性的底线。健康的讨论,应当鼓励质疑、欢迎批评,但拒绝人身攻击、排斥歪曲真相。真正成熟的社会,应是人人懂得在发声时查证、斟酌、克制。一个懂得“慎言”的网络环境,才是健康清朗而有力量的公共空间。

互联网的匿名机制,可以保护表达者,让弱势群体敢于揭露不公、讲述真相。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可能会有人误以为只要“隐身”,就能免于追责。事实上,无论实名还是匿名,言论都受法律约束,责任不会因身份隐匿而消失。匿名表达的正当性,在于事实真实、动机正当,一旦捏造、诽谤,即使不署名,也难逃法律惩戒。

有价值的匿名发声,应当源于对公共利益的担当,而非出于逃避责任的侥幸。社会理应保护正当举报,但须对恶意诬告坚决追责。网络空间的安全感,不应建立在隐匿身份的幻象之上,而应建立在守法意识与自律精神之中。让匿名回归初衷——促进真相,而非助长谣言,是数字社会共同的责任。

校园是一片容纳思想、激荡理性的土地。教师的批评应以育人为旨,学生的回应亦应以理为据。师生之间的每一次分歧,若都能在尊重与理解中展开沟通,在求同存异中凝聚共识,便是教育最真实也最动人的风景。唯有让规则成为共同的信念,让尊重成为日常的自觉,教育的空间才能免于情绪裹挟与立场撕裂。守住理性,守住秩序,也就守住了教育最可贵的品格与温度。

这起事件启示我们,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如何守住理性与良知,已成为公共生活必须回答的现实命题。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也都有被尊重的权利。真正的自由表达,不只是畅所欲言,更在于言之有据、行之有度。以理性疏导情绪,以规则托举信任,我们才能在纷繁的信息洪流中守住价值判断,在喧嚣的网络空间中守住公平正义。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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