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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教育贯穿公民“全生命周期”

张 璁    2025-12-04 08:45:13    人民日报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前不久正式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不仅将“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明确写入其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而且还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法律也与我们每个人都终身相伴。因此,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也不是一时的,而是终身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努力让每一个公民都接受“全生命周期”的法治教育,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抓住“关键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需要贯穿“全链条”。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关乎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还会成为全社会能否真诚信仰法治、积极厉行法治的“风向标”。如何让国家工作人员始终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这需要法治教育在机制设计上,将前端把关、过程提升与事后监督相贯通。从录用考试到日常学法,从年度述职内容到学法用法情况监督,法治宣传教育法在各个环节落实法治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聚焦“未来多数”,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就是为法治中国的明天打下最坚实的基础。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知识、轻实践”等现实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了系统性回应。落实法律要求,关键在于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从知识传授转变为行为养成。如今,不少地方通过模拟法庭、法治微课、法治情景剧等多层次、体验式的实践教育提升育人实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学校,除了学校和教师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司法机关等各方也应提供法治实践资源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将法律法规从“纸上条文”变为“心中准则”,靠的是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连日来,从劳动维权到反电信网络诈骗,遍布城乡的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开展宣传,解决百姓身边的难题、播撒法治信仰的“种子”。从人民群众熟悉的法治实践出发,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讲法,推动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贯彻实施,是各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将制度保障与实践引导相结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转化为全民法治行为习惯,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04日 第 18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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