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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这份防溺水指南

本报记者 王欣悦    2025-06-17 08:16:23    人民日报

避免溺水事故,最重要的是不游“野泳”。

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喜欢游“野泳”。重庆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刚认为,这种想法极其危险。首先,水情复杂难料。野外水域的水深、流速往往不明,平静水面下可能藏着强劲暗流或漩涡,极易将人冲走。不稳定的水温还可能引发腿部抽筋,使人瞬间失去游泳能力。其次,水下环境危机四伏。尖锐的石头、玻璃以及缠绕的水草,都可能成为“水下杀手”,让人受伤或被困。第三,救援力量匮乏。野外水域附近缺乏专业救生员和设施,救援往往鞭长莫及。最后,生物威胁不可忽视,蛇、水蛭甚至攻击性鱼类都可能对水中的人构成威胁。

当意外发生时,正确的自救方法能为挽救生命争取宝贵时间。

“保持冷静是第一法则。”陈刚告诉记者,在水中挣扎会使体力在3分钟内耗尽,此时应立即蹬掉鞋子,尝试“水母漂”姿势——头部后仰,四肢自然伸展,利用肺部空气让身体漂浮在水面,确保口鼻呼吸。

“如果附近有漂浮物,如木板、树枝等,应尽量抓住,借助其浮力保持身体在水面上,增加获救的机会。除非有足够的游泳能力和体力,否则不要轻易尝试自行上岸,以免在过程中发生危险。”陈刚说。

他人遇险时,施救有讲究。

“非专业人士切勿贸然入水施救,可拨打120或利用竹竿、救生圈等工具开展岸上救援。”陈刚说,“救人上来后,首先要清除溺水者的口鼻异物、采用‘膝顶法’排水,对心脏骤停者实施心肺复苏。”

“见义智为”比“见义勇为”更重要。5月25日,重庆市垫江县新民镇老桥边,两名初中生在放学途中,发现一名4岁男童不慎跌入河中。两人默契配合,一个从桥头的台阶跳入水中抓住男童的衣领,另一个从绿化带扯下一根长藤抛给同伴,不到3分钟便将男童成功救起。

 

《人民日报》(2025年06月17日 第 14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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