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光彩

2025-03-31 10:33:31    人民日报

近年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将东方美学与现代舞台艺术结合,依托“演艺+”战略,探索艺术与文旅、商业的深度融合,形成“舞台艺术+文化IP+旅游目的地”的联动效应。开发《只此青绿》IP同名电影、交响音乐会等多元衍生项目,打造文创产品、主题空间等消费场景,助力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此外,集团以歌舞艺术为媒介,不断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集团将持续探索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舞台科技的融合创新,创作兼具文化厚度与时代审美的艺术作品。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高  艾  

发展文旅消费,重点是深度挖掘地方文化内涵,讲好文化故事,开展文化消费活动,进而促进文化产业转型。要培育文旅消费场景和旅游商品产业,特别是要提升地方特产、文化产品、生活消费品等旅游商品创新设计能力。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文化消费产品,讲好地域文化故事。

——民盟中央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宋慰祖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茅台作为民族品牌应尽的文化责任。茅台以文化内涵表达中国品牌,在2023年启动“东方传统色彩计划”,复原建筑、壁画、瓷器、纺织品等八大领域的传统色彩,并融入产业运用,旨在助力构建东方色彩体系,让“中国色”成为“新顶流”。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游亚林

影视工业鲜明的“+文化”属性,为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领域的协同发展带来无限可能。一方面,开展丰富的影院“非影”业务,把体育赛事、音乐会等内容带进影院,让影院成为文化聚集地;另一方面,打造更为多元的放映应用场景,把电影内容带到商业体、高校、文旅场景中,打破空间限制。未来,通过技术的赋能,可以创新文旅产品和服务形式,满足更多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中影集团中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边  巍

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打造文化消费新场景须回应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关注文化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层次。年轻消费者可能更加注重社交需求,可以提供更多具有社交互动性和个性化定制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中老年消费者群体可能更加注重基础需求,相应地可以提供更稳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色彩材料创新与应用研究所所长  千  哲

北京市以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带动了先农坛庆成宫这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既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又保护了文化遗产。经过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后的庆成宫,于2024年底正式向公众开放。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探索让文物“活”起来,基于先农坛历史建筑和馆藏品开发的文创产品实现了开门红,一年多来文创产品销售额达3500万元。我们将抓住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的机遇,把先农坛这一珍贵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

——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馆长  薛  俭

作为年轻人喜爱的消费品,卡牌既是潮玩产品,又是文化载体;既有经济功能,又有文化属性。卡牌已经成为具有时尚元素、推动新型消费、传承传统文化、体现工艺之美的综合体。从业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高品质产品满足年轻一代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要巩固研产供销产业链,提升中国文创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主动承担消费者保护责任,共同营造积极健康的消费环境。

——浙江卡游动漫有限公司副总裁  卢大振

“国漫IP+文旅”凭借形象化IP、互动体验与商业化潜力,成为文旅发展新动能。要进一步深化文旅商融合路径,以国漫IP赋能古建景区消费场景升级,拓展演艺、非遗、文创等业态融合,培育文旅新业态。通过打好“融合、创新、科技、国际”四张牌,搭建政、企、协、媒联动平台,推动创意策划、产品开发、推广销售全链条协同,助力国漫IP在加强文旅商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上见行见效。

——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会长  刘春刚

 

《人民日报》(2025年03月31日 第 11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世界意义
下一篇: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