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深刻重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今天,数字中国建设已进入以价值创造、制度创新、文明演进为核心的新阶段。需要充分认识的是,驱动这一进程的,不仅是海量的数据资源,更是经过确权、整合、赋能而形成的数字资产——它涵盖数据、算法、模型、数字身份、知识产权,乃至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法内容,是数字经济时代最具活力的价值载体。然而,技术的飞跃若缺乏人文的引领与制度的护航,便可能陷入工具理性的迷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为这一进程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我们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实践深刻昭示:唯有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数字经济治理,构建技术、经济与人文相融合的新型生产关系,才能真正释放数字时代的巨大潜能。数字经济治理,不仅是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将是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一、治理的价值范式:从数据要素到数字资产
一段时期以来,人们聚焦于“数据要素”的经济属性。然而,数据的源头是人的活动,其价值最终也应回归于人的福祉。将“数字资产”确立为核心,不仅是技术认知的深化,更是发展理念的跃迁——它要求我们以数字技术广泛融合发展为支撑,将人的主体性、尊严与全面发展置于中心位置。
数字资产不应仅仅是资本增值的工具,更应成为促进社会公平、传承中华文明、提升全民福祉的公共产品与社会财富。例如,古籍文献、非遗技艺、文物资源的数字化,生成了宝贵的文化数字资产,它们承载着民族记忆,其价值远超市场交易本身;数字模型、数字平台、人工智能,更是赋了科技的灵动与人类智慧的集成,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十五五”规划强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数字经济、经营数字资产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数字红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治理的市场生态:筑牢公平竞争的市场底座
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公平、开放、可预期的市场生态之上。治理的重要使命,就是为所有市场主体,无论大小、不分所有制,创造一个规则统一、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要求我们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防止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优势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屏蔽封禁等行为,保护中小创新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明确“红绿灯”,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又引导其在合规、健康轨道上发展。让市场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让每一个创新的火花都有机会燎原,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持久、澎湃的动力。
三、治理的核心使命:构建技术、经济与人文和谐共生的生产关系
数字生产力的发展,呼唤一种超越纯粹效率逻辑的新型生产关系。数字经济治理,正是调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实现“数智”与“人文”相得益彰的制度桥梁。
1.以人文价值引领产权制度创新
在数据资产确权过程中,不仅要明确“谁拥有”,更要界定“如何用”。治理,应倡导建立兼顾效率与伦理的产权框架。“十五五”规划提出“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为数据向资产转化奠定了制度根基。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中国方案。这正是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核心精神的深化落实,旨在破解数据产权界定这一全球性难题。
2.以普惠共享优化市场与分配机制
治理,需确保数字资产的价值创造与分配惠及全体人民。“十五五”规划将“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作为重点任务,我们应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让中小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在转型中分享数字资产运营、增值的收益,避免“数字鸿沟”加剧社会分化。《“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已明确提出“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十五五”时期的深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以文明传承激活数字资产的文化价值
响应“十五五”规划中“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号召,数字资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载体。治理,应大力支持“文化数字化”战略,让中华文明在数字空间绽放异彩,增强民族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的出台,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
4.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筑牢市场诚信基石
“十五五”规划强调“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和“完善现代税收制度”,这为数字资产领域的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合规经营,特别是依法纳税,是所有市场主体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是构建健康有序数字市场的生命线。《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了平台经营者的信息报送、协助监管等责任,为“以数治税”提供了法律依据。无论是在国内投资贸易还是在跨国经营中,“守法经营、照章纳税”都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平台必须履行涉税信息报送责任,企业应主动适应“以数治税”新要求,确保经营流水、银行账户与税务申报数据一致,实现“自证合规”,树立良好形象。
5.以全球视野参与国际数字文明构建
“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数字治理中,中国应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理念。在人工智能伦理、数据主权、数字税收等议题上,贡献蕴含中华智慧的中国方案,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公平、可持续的全球数字文明新秩序。《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和《中国关于全球数字治理的立场文件》的发布,充分展现了中国在参与全球规则制定中的责任担当。
四、治理的文明底色:在发展中守护人的意义世界
技术的终极目的,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十五五”规划将“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数字经济治理,必须包含对“人性”的深刻关怀。要防范技术异化,保障人的自主选择权;促进精神富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强化数字伦理教育,让技术发展始终行驶在“向善”的轨道上,这正是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的具体体现。《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发布,是引导科技向善、保障人类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五、治理的价值追求:让数字经济成为人民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五年。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使命。数字经济治理,以数字资产为枢纽,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归宿,以“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为市场运行基本准则,致力于构建一个技术有温度、经济有活力、社会有公平、文化有传承、市场有诚信的数字中国。这是一场关乎发展、更关乎文明的深刻变革。数字经济治理的价值追求,是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推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实现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迈向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文明之路。
唯有坚持科技与人文的“和合”,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自主与开放的平衡,创新与合规的并重,我们才能在“十五五”规划的宏伟蓝图下,书写属于中华民族的壮丽史诗,让数字经济真正成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
(作者为广东财经大学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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