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欠条署名是“小名”,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6-05-08 17:32:00   

近日,旬阳市人民法院化解一起跨越十余年的劳务纠纷。一张署名“小名”的欠条,在法官的耐心斡旋下,终于让十年心结尘埃落定。

时间回到2015年。肖某是经验老到的瓦工,被告周某则是工程雇主。肖某按照要求干完了活,周某却没按时结钱,只给打了一张32000元的欠条。可谁能想到,这张欠条上签的不是周某的大名,而是他平日里常用的小名“周亭”(化名)。

此后数年,肖某一次次催要,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两人的关系也渐渐生分,直到今年,肖某无奈将周某诉至法院。本以为有欠条在手,案子能顺顺利利,可庭审现场却横生变数——周某早已变更了姓名,当庭矢口否认雇过肖某,更不认可“周亭”就是自己的小名,调解初期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认为,这张“小名欠条”虽有瑕疵且时隔多年,但若是真实的劳务关系,细节里一定隐藏着事实真相。于是法官先让肖某详细讲述当年写欠条的场景,还有工地上的点滴细节;再耐心安抚周某的情绪,从“做人要讲诚信”“辛苦钱该给”的情理入手,也明确告知否认欠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周某态度发生转变,承认“周亭”就是自己的小名,也认可了欠付的藏在“小名”里的32000元。这起十年旧账成功化解。

(旬阳市人民法院 王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法治天府润童心 普法护航伴成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