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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出租维修纠纷 当场履行促成和解

2026-05-08 17:49:00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出租车损坏引发的赔偿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5年夏天,出租车司机刘某因车费问题与乘客李某发生争执。争执中,李某情绪失控,用手拍打车辆,导致车身部分部位变形受损。事后,公安机关介入调解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维修费、停运损失共计5000元,并提供了车辆送至修理厂后拍摄的受损照片。而李某则认为刘某夸大损失,照片显示的受损情况与实际不符,双方围绕赔偿金额争执不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出租车属营运车辆,且诉讼时车辆已恢复营运,不存在停运损失,当即将调解重心放在核实维修损失、厘清责任归属上。为查明事实真相,法官调取了出租车车载视频及公安机关出警视频,组织双方逐帧仔细查看。在清晰、客观的视频证据面前,刘某认识到自己原先对损失的主张确有偏差,不再坚持原有诉求。

抓住矛盾缓和的有利时机,法官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双方释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责任边界;另一方面从“减少诉累、快速解纷”的角度分析利弊,帮助当事人算好时间账、经济账、精力账,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就维修费用达成一致,李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据介绍,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调解机制,通过查清事实、讲清法理、辨明情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曦)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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