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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息缴社保 云上法庭“隔空”解纠纷

2026-05-09 16:55:46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托“云上法庭”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冒用身份信息缴纳社保引发的姓名权侵权纠纷。通过“零接触”方式实现快速定分止争,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便民利民的温度。

李某系天津某集团公司员工。2025年9月起,某建筑公司为解决技术人员资质问题,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6年初,李某所在的集团公司在为其办理社保业务时发现异常,误以为李某未经许可在外兼职取酬,对李某的工作评价及个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李某多次与某建筑公司沟通无果后,于2026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该建筑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涉及公民人格权保护这一民生关切问题,适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分属不同地区,往返参与诉讼耗时费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启用“云上法庭”在线调解模式。从确定调解时间到组织双方“隔空”连线,仅用3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全部调解流程。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围绕姓名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进行细致释法,引导建筑公司认识到擅自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参保的违法性,同时也向李某说明合理维权的边界。

最终,双方在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当即停止以李某名义缴纳社保,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消除侵权记录,并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赔偿款15000元。协议经在线确认后即时生效,建筑公司负责人当日便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全程“云端”操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解决了纠纷,真正实现了高效便民。

【法官说法】

姓名是公民区别于他人的重要标识,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现实中,部分单位为规避资质审查、降低用工成本等,擅自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参保、入职等手续,看似“便捷”,实则已构成侵权。

本案中,该建筑公司未经李某许可,盗用其身份信息虚构劳动关系参保,不仅干扰了李某的正常工作生活,更直接侵害了其姓名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公民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遭受权益损害;企业等组织更应严守法律底线,依法用工、合规办理社保等手续,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汉滨区人民法院 尚小雪)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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