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成都劳动争议化解将“多车道”并行 裁审衔接再提速

2026-05-13 15:54:05   

5月1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了2026年全市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暨类型化纠纷治理工作会。

会上,成都中院与成都人社联合签署《成都市劳动争议裁审衔接与类型化纠纷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成都劳动争议化解正式步入“多车道”并行、裁审衔接更加紧密的新阶段。“法院+仲裁”协同机制的落地,将通过纠纷源头化解、终局裁决适用、裁审数据比对系统优化、仲裁保全指引、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等一系列举措,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有保障的纠纷解决路径。

《方案》明确,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至劳动争议发生之前。成都法院与人社部门将联合总工会、行业协会等,针对劳动争议高发领域、重点企业及行业建立专项台账,主动走进企业、园区开展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

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增长快、纠纷多的现状,《方案》提出设立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调解站,多部门联合快速介入,将矛盾高效化解在萌芽阶段。同时,聚焦建筑业、餐饮业、物流业等重点行业,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吸纳懂行业、懂法律、具备调解能力的专业骨干,提升调解公信力与成功率。

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法院与综治中心、劳动争议“一站式”联调中心将建立“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实现“预警—响应—化解”闭环管理。仲裁机构从集团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优先调处、优先审理,法院同步跟进,为同类案件批量调解或小额诉讼快审快结提供裁判指引,有效提升群体性纠纷化解效率。

在仲裁与诉讼环节,《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欠薪、工伤赔偿、休息休假权等争议,仲裁阶段依法适用终局裁决,既加快劳动者权利实现,也减少企业诉讼成本。仲裁阶段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可在法院审判阶段直接采信,使庭审聚焦于核心争议焦点,提升审理质效,大力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

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方案》指出,仲裁委和法院将专门开设劳动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财产保全申请。对涉及基本生活保障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劳动者提出保全申请时,可免提供担保及财产线索。同时提供全套文书模板、流程指引及风险释明,方便劳动者自行完成保全申请,确保胜诉判决不沦为“白条”。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以温情服务开启幸福生活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