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门开庭,真心实意为老百姓着想,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被告家属由衷地说道。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6月12日,宁陕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老年公寓,针对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在此前因务工期间遭遇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仍意识不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保障被告合法诉讼权益,案件审理依法中止,启动特别程序,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指定其儿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与后续全部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确定后,案件得以恢复审理,但新的现实难题再次出现。被告无意识卧床休养,生活起居完全需要专人照料,其儿子作为唯一的法定代理人,需全天候贴身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分身乏术,无法抽身前往法院参加庭审。一边是亟待推进的诉讼案件,一边是当事人特殊的身体状况与生活困境,机械坐堂办案将极大地增加当事人负担,违背司法为民的初衷。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减少诉累、便利诉讼,承办法官综合研判后,决定启用巡回审判模式,前往被告所在养老公寓就地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布置简洁而庄重,法官、书记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工作,核对当事人身份、梳理案件事实、组织法庭调查与辩论,整个流程规范有序。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陈述、意见,细致梳理借贷往来细节,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在场人员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与司法的温度。
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不仅顺利推进了案件审理,也解决了行动不便当事人“出庭难”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宁陕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聚焦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司法需求,主动走出审判庭、走进群众身边,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群众家中。通过上门开庭,就地办案,有效解决特殊群众“出庭难、诉讼难”问题,真正实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司法温暖直达群众身边,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陕县人民法院)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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