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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法院高新法庭:一场维权不伤感情的暖心调解

张曼 张伟豪    2026-06-16 17:16:37   

“心里七上八下,但又不知道该咋办,想着要到法院告‘娘家人’更没底……”这是一位年过五旬、国企改制后返聘的女职工张某在起诉前最真实的忐忑。一场雨天滑倒的意外,让她在维权路上屡屡碰壁。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来到汉滨法院高新法庭后,不仅快速拿到了赔偿款,还跟“娘家”公司之间没闹生分。

事情发生在张某在安康高新区某医药公司返聘工作期间。当天阴雨连绵,张某因工作需要前往公司隔壁的药店办理业务,途经某商场门前斜坡时不慎滑倒摔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发后,张某先后尝试报警、申请工伤认定,却因超龄等问题无法推进;向商场主张公共场所管理责任,对方坚持无责。多方维权无果后,张某以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所在医药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3万余元。

收到案件后,高新法庭立即启动多元解纷快速调解机制。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张某深入沟通,充分释明了工伤认定的前置要求、超龄人员认定困难的客观原因,以及不同维权路径的利弊。通过耐心的法律释明和情感疏导,张某逐渐消除了因多方诉求无果而产生的对抗情绪,愿意接受简化程序、快速解决纠纷、尽快拿到赔偿的方案。

法官与调解员共同研判后,引导张某从容易被忽视的保险理赔通道入手,并主动对接保险公司,详细讲明案情经过、法律风险与社会效果,争取到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经核实,该情形确属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用工单位也表示全力协助提供理赔材料。

在此基础上,法庭多次组织伤者、用工单位、保险公司三方沟通协商,最终促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张某一次性赔付3万余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理赔款到账后,张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次纠纷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系了职工与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做到了维权不伤感情、解纷不留积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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