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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高新法庭:调解不算完,法官“盯”着把账还

张曼 张僚    2026-06-18 17:18:36   

“今天顺利拿到了钱,悬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真的太感谢法官了!”王某手里拿着劳务费连连道谢,脸上满是欣喜。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并督促履行一起劳务欠款纠纷案件,不仅顺利化解双方矛盾,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切实守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2021年,被告张某雇佣原告王某为其修建房屋。房屋竣工后,双方完成款项结算,确认张某累计需给付王某劳务费35000元。2022年1月,张某向王某出具劳务费欠条,双方对欠款金额均无异议。此后,王某多次上门、电话催要欠款,张某却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始终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僚仔细梳理案卷、认真核对欠条、沟通记录等证据,全面厘清案件来龙去脉。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劳务报酬事关务工人员基本生计,是群众最关切的民生权益。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的原则,决定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力争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张某讲明依法出具的欠条具备法律效力,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是应尽义务,长期拖欠工资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还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王某情绪,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循序渐进的沟通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劳务费共计30000元。随后,法庭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付款金额、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为后续履约提供依据。

民事调解书生效并非案件终点,保障权益落地才是司法工作的关键。高新法庭认真落实“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跟进、常态化督促机制,承办法官持续紧盯该案履行进度。在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当日,第一时间进行督促履行。最终,在法官全程监督下,张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清全部劳务款项。

近年来,汉滨法院高新法庭不仅注重通过多元调解方式进行源头治理,更紧盯案件履行环节,着力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通过全流程跟进、到期督促履行等举措,切实将司法裁判确定的权益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安全感与满意度。(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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