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宁陕县人民法院立足秦岭生态司法保护职能,组织干警赴皇冠镇、金川镇开展“法护秦岭绿 法典进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普及落地,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活动中,干警在皇冠镇人流集中区域设立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进山游客普及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规定,发放禁止非法穿越秦岭、野生鸟类保护等主题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生态损害责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疑问30余次。宣传结束后,干警前往皇冠镇朝阳沟村开展司法巡山,对沿途露营游客进行文明劝导,引导践行无痕露营理念,杜绝随意丢弃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
此外,江口法庭干警深入金川镇多个行政村开展生态法治宣讲,结合典型环资案例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讲解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意义,厘清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生态法律红线。干警还对沿线民宿、漂流经营点开展“一对一”精准普法,明确污水排放、垃圾处理、游客引导等环节的生态保护法律义务与责任,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融入乡村经营与日常生产生活。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宁陕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普法、司法巡山等活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以多元司法举措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宁陕县人民法院 倪振凯 李俊辉)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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