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通过精准释法、居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大幅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原告王某于2025年5月投保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同年6月因工受伤致多处骨折。理赔过程中,双方就伤残等级认定及赔付金额产生重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启动鉴定程序,而是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精准锁定双方争议焦点。法官向双方逐条释明保险合同伤残赔付标准,同时讲明司法鉴定周期长、需垫付费用等实际成本,引导当事人算好“时间账”“经济账”,并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开展调解工作,推动双方换位思考、协商让步。
经反复疏导斡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按照九级伤残标准,向王某一次性支付伤残保险金、住院定额补贴等各项赔偿款;王某主动撤回司法鉴定申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起纠纷得以一次性彻底化解,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鉴定产生的额外诉累。
(白河县人民法院 贺飞)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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