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规范执结异地占房纠纷案 刚柔并济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09-11 15:23:30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异地无法到场、商铺物品繁杂的执行难点,法院坚持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程序权利,实现案结事了。

经查,韩某自2014年起承租王某名下商铺经营复印业务,租赁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腾退房屋,且拒不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租金。王某多次催告未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梳理发现两大执行难点:一是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到场配合现场执行及物品清点;二是商铺内留存大量打印设备、办公杂物,贸然处置易引发财产争议。办案法官制定精细化执行方案,邀请公证人员到场见证,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物品清点、分类、搬运、存放全流程留痕存证。针对被执行人异地的情况,通过线上视频实时同步执行节点,逐一告知物品处置细则,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同时同步开展释法明理,疏导双方对立情绪。

最终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王某成功收回房屋并追回租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搭建跨省交流桥梁 凝聚检察发展合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