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陪诊服务标准

2026-08-28 15:43:04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该标准针对当前陪同就医服务边界模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建立了涵盖服务提供者、服务用品、服务平台、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服务框架。

明确服务提供者总体要求。该标准重点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与收费管理等方面,对服务提供者作出系统规定,提出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用品配备、服务对象敏感信息保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等要求。

划分陪同就医服务边界。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该标准提出陪同就医服务人员可以提供诊疗向导、代替排队、领取药品、陪伴交流等服务,但不能提供涉及检查结果判读、提供医疗建议、代为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等服务。

规范陪同就医服务流程。将服务流程划分为服务信息提供、委托与受理、服务交付3个阶段,对信息公示、需求评估、合同订立、服务执行与收尾等关键节点提出要求。同时,要求建立服务评价与投诉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孕产妇、残障人士、异地就医患者等群体在就医过程中也面临流程复杂、信息不对称等现实困境,对陪同就医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于完善多层次健康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日报》(2026年08月28日 第 10 版)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17万名“急救侠”志愿者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