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进乡村,文化下乡普法惠民

2026-05-15 18:27:00   

5月13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干警依托白河县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平台,走进宋家镇东桥村、火焰村,将法治宣讲与文化惠民深度融合,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把民法典送到百姓家中。

在东桥村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聚焦群众关心的担保、赡养、彩礼返还等内容,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讲解权利义务,让群众在轻松氛围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火焰村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针对老年人和留守妇女等群体,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问题,提醒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身合法权益和“钱袋子”。台下设立的法律咨询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怎么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宅基地能不能继承”“买到假农药该向谁索赔”等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此次活动共发放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150余份,现场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白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白河县人民法院 王世纪)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福建永安:残障朋友共赴“逐光”之旅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