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指出:“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要平台”。“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开展更大力度制度型开放试验,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沿边自贸试验区作为面向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前沿和沿边对外开放高地,负有联通周边的重要使命。2026年4月,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成为继广西、云南、黑龙江、新疆之后我国第五个沿边自贸试验区。面对周边格局与世界变局的深度联动,沿边自贸试验区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提升联通周边能力,对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筑开放通道体系。基础设施“硬联通”是沿边自贸试验区联通周边的基石,也是畅通区域经济循环的血脉经络,要进一步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互联互通格局。一是加快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作为人员往来、货物流通的大动脉,其完善程度直接决定区域联通的整体效率。要进一步优化边境地区路网布局,推进跨境铁路、公路等骨干通道建设,积极参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探索符合沿边特点的多式联运模式。二是深入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加强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等深度融合,推进查验流程和监管模式创新。推行无人驾驶跨境运输模式,部署人车核验智能化检查系统,以口岸智慧化适配大规模、高频次的跨境流通需求。三是统筹布局面向周边的能源通道和数字基础设施。扎实推进跨境输电线路、油气管道等建设,为深化周边区域合作提供坚实保障。加快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与扩容,有序建设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培育沿边开放新优势。
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破除联通周边的制度壁垒。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相通相容程度,决定了沿边自贸试验区联通周边的深度。要深化拓展与周边国家的制度共识。一是在规则对接上深化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是沿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与周边国家实现制度衔接的重要途径。应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强交流,并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征收补偿、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加强对接,增强经营主体跨境合作信心。二是在规制协调上加快突破。各国国内规制存在客观差异,常态化协作机制是化解规制分歧、降低合作成本的有效路径。要与周边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围绕资格要求、技术标准、许可程序等加强协调,提升规制透明度。三是在管理创新上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推进货物、人员、数据等管理协同,在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深化合作。四是在标准互认上积极作为。标准是国际合作的“通用语言”,要与周边国家共同推动标准制定、合格评定、计量检测等领域的深度对接,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和认证证书互认。
拓展跨境合作领域,拉紧与周边国家的利益纽带。经贸往来与产业协作,是沿边自贸试验区提升联通周边能力的有力支撑,要不断丰富合作业态、延伸合作链条,推动形成深度交融、互利共生的利益格局。一是扩大贸易合作规模,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贸易规模的扩大、业态的创新升级,能够持续激活边境市场活力。要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模式,布局跨境电商海外仓与运营中心,同步培育市场采购贸易、新型易货贸易等业态,做强做优边境贸易。二是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作,引导合理有序跨境布局。高质量建设“两国双园”、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产业合作平台,加快构建一批特色优势突出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产能合作样板。三是拓展新兴领域合作,开辟互联互通新空间。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跨境金融等领域是当前国际合作的新增长点,也是沿边自贸试验区开拓周边合作新空间的重要方向。要携手周边国家推进数字基建、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深耕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合作,稳步拓宽跨境结算渠道,依托劳务合作与技能培训增进民间交流,让合作成果惠及双方民众,使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
(作者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数字贸易研究所所长)
《人民日报》(2026年07月28日 第 09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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