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以法律政策助力工业绿色发展

2019-05-20 17:13:03    中国环境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通常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发展目标。若没有强制性要求或激励,在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时,多数企业会优先选择发展,这也是工业文明时代出现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法律政策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可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引导企业进行绿色转型。

法律政策趋严趋实,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视与工业发展相伴而生的资源环境问题。随着法律实践成熟,相关规定趋严趋实,推动了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1979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其中有大量涉及工业污染防治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工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开始重视生产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随后,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均有大量与工业绿色发展相关的规定。

在这一时期,相关法律政策管制的重点是污染防治,对能源资源利用问题关注不够;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市场化手段欠缺,而且重于末端管制。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制造业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加快,环境保护类立法工作也明显加快。《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相继出台,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进行了修订,配套出台了相关标准。法律政策从重点关注污染防治工作转向全面关注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与能源利用相关的立法明显加强;从重视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并重;从以行政管制为主转向行政管制和市场管制并重。

在这一时期,中国企业的转型步伐明显加快,不少工业产品突破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占领国际市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

升为党的执政方针,我国工业发展进入全面绿色转型的新时期。2015年,随着制造强国战略实施,工业绿色发展被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绿色制造被作为重点推动的五大工程之一。

在法律层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重要法律得到修订,法律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在政策层面,出台了制造强国战略以及《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等政策,推出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等标准,实施了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绿色制造示范等支持项目,为企业绿色转型营造了良好氛围。

在这一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出台或者修订的相关法律政策都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而且与法律配套的政策标准出台或修订步伐加快。这一时期更加注重市场化手段的应用,特别是环境保护税在多个领域得以实施。生态环保督察、节能监察等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法律政策的落实。这都营造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竞争环境,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并参与到绿色发展实践工作中,工业绿色转型步伐加快。

尚未形成长效激励机制,难以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当前,虽然企业参与绿色发展的意愿增强,但是大多数企业开展的工作仅停留在环保合规层面,尚未从环保、用能、用水、用材、用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全方位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企业绿色转型动力不足。

企业若开展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回收等工作,其产品确实会更加绿色,但相关投入也会随之增加。绿色产品的环境影响小但售价较高,在尚未形成绿色消费氛围的情况下,绿色产品在市场上难以获得竞争优势。对此,国家虽然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税收、财政奖励等措施,但能够获得支持的企业仅是少数,尚未形成一种长效激励机制,难以调动起广大企业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

完善财税金融体系,营造绿色消费氛围

为调动广大企业参与绿色发展的热情,在加严环境执法的同时,还需要形成稳定、持续的正向激励,以此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从绿色生产角度看,笔者建议在对龙头企业提供重点支持的同时,尽快完善财税金融体系,特别是加大对绿色企业的税收减免、放低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审批门槛,形成普惠制的法律政策体系,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可以从绿色发展中受益。

从绿色消费角度看,应积极营造绿色消费氛围,重点推动信息公开、绿色标识和绿色采购制度,对政府部门提出明确的绿色产品采购比例要求并进行考核,对其他主体的绿色采购进行正向引导和激励,拓宽绿色产品市场空间。

作者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

(毛涛)

相关热词搜索: 法律 政策 工业 绿色

上一篇:化身城市美容师 人工智能为环境产业“增智”
下一篇:江苏省如皋市:小微盆景 做大产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