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严打“碰瓷”犯罪,“两高一部”出重拳

蒋萌    2020-10-16 09:36:37    人民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人民群众之所以对“碰瓷”深恶痛绝,是因为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一些受害人稀里糊涂被坑,另一些人“被打掉牙只能往肚子里咽”。“无妄之灾”令受害人面临经济和财产损失,故意制造的事故更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碰瓷”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极大伤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更需高压震慑以儆效尤。

但也要指出,“碰瓷”猫腻多种多样,为定性带来难度,犯罪嫌疑人试图以“民事纠纷”作掩护,给地方执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制造干扰。这些问题必然会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两高一部联合发文,“重拳”砸向“碰瓷”。首先站在法律角度,对“碰瓷”做出明确界定,明确属于违法犯罪,“碰瓷”不再处于“灰色地带”,击碎犯罪分子的脱罪幻想。

针对“碰瓷”花样繁多,“意见”逐一明确犯罪性质,依法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定罪惩处。统一司法尺度,将使各地各级司法机关有章可循,能够更准确地适用法律,避免“同案不同判”。

“意见”更强调,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碰瓷”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重视并严惩“碰瓷”犯罪集团,严打黑恶势力,是在坚决铲除威胁社会的“毒瘤”,更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

同时,“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办案流程,有利于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促进案件办理顺畅高效。对地方执法机关而言,应当努力提高处置“碰瓷”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置、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全面考虑犯罪的主观恶性、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定罪量刑,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罪罚相称、禁得住社会考量的判决。

全面依法治国,要让司法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彰显,在一桩桩案件判决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执法为民,就是要为人民的合法权益撑腰,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房地产直播“走俏”,消费者为何不买账?
下一篇:深圳不惑 四十而已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