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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格管理涵养养犬文明

2019-10-16 10:28:15    南方日报

养犬看似是小事、私事,实则是关乎城市文明的大事、公事,每一座城市都应当提升养犬管理水平,涵养城市养犬文明。

近日,广州、深圳两地不约而同发布有关养犬管理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一个是将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个是深圳市城管部门自己制定的管理规范,虽然在实施主体以及法规的权威性方面有所不同,但共同特征是管理更加精细、处罚更加严厉,也向社会释放出以严管重罚倒逼养犬文明的强烈信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养犬人群不断增多。但由于部分养犬人的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也给别人生活造成了干扰,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无证养犬、吠声扰民、随地便溺等现象屡见不鲜,更有一些大型犬、烈性犬的主人在遛犬时不束犬链、不戴嘴套,无视老人、小孩在场就随意携犬进入电梯等封闭空间,导致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另外,还有一些狗主人不负责任,遗弃犬只,导致流浪犬数量急剧增多。近年来,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不少城市每年都会发生多宗养犬扰民、伤人事件。媒体曾作过统计,广州一年涉犬警情4000多宗,深圳平均每月犬只咬人逾300宗。养犬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市民的安全感,要求严管重罚也成了许多市民的共同呼声。此次广州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便引发广泛讨论,南方+客户端调查显示,超九成投票网民支持重罚。

养犬是个人权利,但有权利就有义务,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管好自家的犬只,不给他人带来不便,这也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事实上,不少养犬人都已具备这一文明素质,但依然有一些人我行我素,甚至将个人的“狗权”置于他人的“人权”之上。近年来围绕养犬产生的矛盾,背后折射出城市化进程中,一些人的养犬文明习惯尚未养成。每一种生活方式都必然对应着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如果只强调养犬的权利,不遵从养犬的规范,不仅会拉低养犬人的文明素养,更会引发人与犬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遛狗拴绳、随手清理粪便、及时打疫苗等,都是养犬理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是评判养犬文明的重要标准。如果大家都遵守了,就不会产生那么多养狗矛盾,而且还会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文明的养成向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和提升的,这既需要个体的顿悟,也需要外界的倒逼。现实生活中,许多养犬不文明现象,都和规则意识不足、管理缺位有关。为什么犬只把粪便排泄在家里,一些养犬人会第一时间打扫,在公共区域却视而不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缺位导致“公地悲剧”“破窗效应”。比如,目前虽有养犬信息登记、免疫检疫等管理措施,但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导致犬只数量不清,信息共享不畅,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难落实;还有监管力度不够,许多暂扣、没收、罚款等惩处措施,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并没有落实到位。从很大程度上说,文明是管出来的,“不能总是靠劝,关键还是执法要严”。只有在长期外部约束下形成“条件反射”,才能内化为文明习惯。

好言好语或许能劝导出一些人的文明行为,但推动城市文明水平整体提升,离不开清晰的规则和强力的惩处。严管重罚是一种倒逼力量,目的是逼出人们的文明意识,形成人们对文明的敬畏,最终外化为文明行为。即便说文明已经养成,但一旦缺少了刚性约束,管理松懈了、处罚不严了,已经提升的文明素质也可能又倒退回去。最近,国内多地出台针对“不文明养犬”的处罚规定,严厉处罚“遛狗不牵绳”等行为,也正是看到了“管理”之于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广深两地有关养犬管理的新规,虽然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但许多严厉处罚措施,比如“携带犬只外出未牵狗绳致犬伤人,公安机关可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饲养烈性犬的,依规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等,体现的都是要以严管重罚倒逼养犬文明。

一个现代化的城市,理应有现代化的城市文明,其中就包括养犬文明。面对城市养犬的一些顽疾,期待广深两地能趟出一条治理新路来,不但解决养犬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也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整个城市文明,并为其他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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