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成功排除2枚战争遗留迫击炮炮弹

2020-10-28 16:09:36   

10月26日11时许,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接到110指令,称在靓城提质解放路改造工程中,工人在解放路体育街口地建小区门口挖掘电力管线时,发现两枚炮弹。

接到110指令后,直属分局的排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安全管控,设置隔离警戒区,封锁现场,疏散附近围观群众,排爆民警不顾危险仔细查看裸露在外的炮弹,并将现场情况报告局领导。

经勘验,炮弹为战争遗留迫击炮炮弹,引信仍在,属于未爆弹,加上年代久远,稳定性不能保证,处理不当仍然存在爆炸的风险。

为防止发生碰撞导致引爆,根据现场情况,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即启动排爆应急处置预案,与临汾市威恩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将两枚炮弹转移至安全地带进行销毁,成功消除安全隐患。

公安提示: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工作收缴了一批炮弹,炮弹系战争遗留物。经专家鉴定,炮弹引信俱在,处理不当,仍然存在爆炸的风险。日常工作中,市民发现炮弹、地雷等战争遗留物时,应立即报警,切勿盲目处置,引起不必要的伤害。(程林青  李鹏)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高院出台意见保障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下一篇:“一村一辅警”打通乡村社会治理“最后一纳米”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