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河南省虞城县董某某特地将一面“执法公正 司法为民”锦旗送到行政庭副庭长崔海涛法官手中,对法官表达心系群众、维护社会正义的感谢之情,认真负责的办案精神与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董某某与某局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至横山区法院。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董某某就劳务款支付事宜多次从咸阳市往返横山区,双方仍不能得以解决且增加原告的诉累,考虑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崔海涛为查明事实,多次往返于两地,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其阐明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调解不成后,行政庭迅速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某局子公司向董某某支付劳务费314534.07元。某局子公司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最终维持了原判决。
近年来,横山区法院始终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快速、高效调处案件,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横山区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横山区人民法院的鞭策,横山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认真诠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高岗)